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
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
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是指2019年南方医保基金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医保改革举措。改革以健全完善南方医保基金管理体系,优化基金使用结构,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安全为目标,通过制度创新、信息化建设、监管机制健全等措施,实现医保基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改革内容
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健全完善南方医保基金管理体系。建立南方医保基金管理局,统一领导、监督、管理全南方医保基金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的管理工作。
优化基金使用结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的基金投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完善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改革意义
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有利于提高南方医保基金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率,保障基金的安全,为南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改革将使南方医保基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障和救助作用,为南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
南方医保基金二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各级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完成改革任务。改革完成后,南方医保基金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为南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为南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的医保体系改革
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那时候,中国那么穷,还有“三大医疗保障体系”,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企业的劳保医疗和农村的合作医疗。
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认真总结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将原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员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