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
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
藏政发〔2012〕12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为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职责界定不明晰,死角盲区仍存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区食品的安全。
《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和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坚强决心,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全区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决定》的宣传、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构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以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以科学防控食品安全输入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为重点,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和强化责任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着力建设较为完备的安全食品供给体系和现代化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审批制度,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预警水平;强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基本建立覆盖全区的诚信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群众和舆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格局,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政府间、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协同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城市社区和农牧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队伍,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和健全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实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等全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依法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西藏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共享。
(三)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及《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各类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建立合理统筹、技术互补的地(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基层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例行监测,加大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的抽检检测力度,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互认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和检验数据信息共享,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整治、早解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