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都需要哪些条件 房产公证要些什么手续
1.向公证处申请房地产公证;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经需要公证的文件及纳税证明;
3.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1.每个省市都有房屋公证处,不同城市和地区的房屋公证处设在不同的地方。根据公证事项,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所不同。一般需要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公证材料原件(比如要办理房产公证,要带房产证原件)。房屋公证处一般是做房地产的。房屋公证应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去房屋公证处做房屋公证,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产权证等材料,再办理公证。
1.财产继承公证,即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对继承死者私有财产的人,经过身份认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出具的公证书,根据法律认定的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有无遗嘱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按照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子女或家庭成员要继承房产,必须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并经国家公证处公证,法律于其死亡时立即生效的法律行为。因此,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意识、有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的继承权;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3.捐赠财产的公证
房地产捐赠的,应当办理捐赠人的捐赠公证书和受赠人的接受捐赠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办理捐赠合同公证书;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既指赠与人又指受赠人,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人。申请办理本公证的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4.涉港澳台产权转让的涉外事务和法律事务必须经过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