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产纠纷官司最后怎样解决纠纷 房产纠纷打官司属于哪个法院诉讼
1.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单位的基本登记信息。 2.写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身份、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状和证据。 4.证明。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应当在该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你应该准时出席庭审。原告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人民法院将判决撤诉。 6.开庭审理。 1.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2.调解。根据一方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购房纠纷。 3.仲裁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律和当地行政法规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4.诉讼和解。购房纠纷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参与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1.产权纠纷。主要表现在因产权证的登记、撤销、变更而产生的纠纷。 2.房地产买卖纠纷。这是最近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由于争议房屋的共有、共用、租赁关系,权利人在出售房屋时未能正确行使告知共有人、共使用人、承租人的权利而引起的。 4.房地产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维修、公有房屋租赁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地产抵押、典当纠纷。 6.不动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常见的房产纠纷,指相邻房产的业主或使用人因交通、采光、空间延伸、管道安装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7.房地产拆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