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通过调整公积金政策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公积金政策的城市有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浙江衢州、广东东莞,河南新乡等。事实上,部分城市已经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和分配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其中,广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明确通知。自3月1日起,职工及家庭购买首套贷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同日,东莞宣布将流动性调节系数从0.8调整为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和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首笔地方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提高到90万元。 广东、河南新乡已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两名及以上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新乡规定,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支付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存款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获得贷款,受委托银行应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