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逃税案例《个人所得税逃税真实案例》
有没有偷税漏税的案例啊,一千字左右,急用啊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求一个偷税案例?
备受关注的眉山市东坡区政协原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四川省眉山艺精芒硝有限公司(下称艺精芒硝公司)原董事长彭尔明偷税案有了结果。2月14日,仁寿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彭尔明有期徒刑4年,涉案的马树全等4名公司成员也分别获刑,涉案公司因犯偷税罪被判处罚金1400万元。目前,彭尔明已提出上诉。 建两套账4年偷税712万 法院审理查明,艺精芒硝公司于1996年10月登记注册,2000年至2001年11月,刘某(另案处理)任法定代表人时,该公司建了两套账,对客户需要正式税务发票或其他正常收入、支出等纳入1号账,对不需要正式税票或购物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收支纳入2号账。1号账申报纳税,2号账内部使用,从而达到少交税目的。 彭尔明今年55岁,大专文化。2001年12月,彭出任艺精芒硝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1月,当选东坡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彭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仍继续沿用两套账。2003年6月,彭的儿子彭聪麟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公司重大事情仍由彭尔明做主。经查,2000年至2004年12月期间,艺精芒硝公司累计少记收入4600余万元(含税),累计少缴税款712万余元,累计少缴税款占应缴税款的比例达45.62%。 经人举报,眉山市纪委调查艺精芒硝公司涉嫌偷税案。2005年11月,彭尔明被双规,去年1月23日被刑拘,同年1月25日被执行逮捕。 走投无路烧毁账簿投案 2005年12月13日,在彭聪麟的安排下,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马树全将2号账的会计资料转移,并先后将资料分别藏在其妻单位、侄女家中等处。10余天后,彭聪麟安排马树全到外地躲藏,并先后付给其2.1万元现金作为开支。 去年1月1日,吕淑芬(彭尔明之妻)等人将2号账再次转移。随后,吕淑芬和马树全等人商定将其烧毁,并向警方投案。同年2月1日凌晨,马树全将2号账簿烧毁。4天后,马树全向警方投案自首。 犯偷税罪原政协副主席获刑4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艺精芒硝公司采取少列收入,建账外账的手段,少缴纳税款71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罚金1400万元。彭尔明授意公司财务人员设置账外账偷税,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福全、马树全直接参与设置账外账偷税,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税罪。彭聪麟、马树全、吕淑芬隐匿和故意烧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其行为已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鉴于几名被告人犯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彭尔明在关押期间有立功表现,法院遂一审判处彭尔明有期徒刑4年;马树全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陈福全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彭聪麟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吕淑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来源:华西都市报
官方披露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详情,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最近,社交媒体平台上面的一则披露消息引起不少网友的注意,事情是因为网红主播雪梨(原名:朱宸慧)和林珊珊涉嫌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在相关税务部门的调查下,对两名网红主播的相关税务进行核查。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调查,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红主播在2019年到2020年间,存在虚构业务将自己的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跟劳务收入转变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应该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网上的消息,朱宸慧被依法处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6555.31万元,林珊珊被依法处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767.25万元,。群众们很关注也很有争议的是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红主播被依法追缴税款跟滞纳金、罚款合计数,那个数额之大,的确是令不少网友汗颜!这还是被追缴跟滞纳金、罚款的合计数啊。
还有一个细节跟值得大家关注,就是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红主播偷逃税款的方式是在有税收优惠的地方开设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以达到将自己的个人工薪收入跟劳务报酬“改头换面”,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但是这样的粉饰还是躲不过事实,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之下,还是露出了本来的面目。这一个事件也给相关的税务部门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案例,现在有不少别有目的的个人或者单位会有这样的“障眼法”偷逃税款,这样的情况值得重视。
最后大家比较关注的还是这些现在利用电商平台跟大家消费方式改变而出现的新兴职业收入,她们的所得应该怎么依法缴纳税款,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2021-09-29虚开骗税和隐瞒收入逃税典型案例
西宁市税务部门在工作中运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发现,有多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随即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警税联合专案组开展查办工作。2020年10月,警税联合开展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成立空壳企业21户,向汽车购买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839份,虚开金额1.7亿余元。
化工企业变票虚开案件,经查,该团伙涉嫌控制18户空壳企业,采取变换品名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47份,虚开金额7.1亿元。
安徽破获利用“阴阳合同”隐瞒股权转让收入逃税案。安徽省淮南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安徽某药业公司股东鲍某与殷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实际持有的该药业公司51.09%的股权转让给殷某,实际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后鲍某为偷逃相关税款另行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合计1175.48万元。淮南市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作出对鲍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后,鲍某未按期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部门随即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鲍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司法程序后,鲍某补缴全部税款。2021年3月,安徽省某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鲍某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他人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且涉及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依法判处鲍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