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十大工作任务:消费贷须持续严打
近日,银监会召开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今年银行监管十大工作任务,其中一项是重点控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
此前,为规范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北京、江苏、广东等地银监局曾下发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途开展自查,同时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违规的银行机构进行了处罚。然而,在银行贷款规模管控趋紧,个别地区楼市依旧过热、房价虚高不下的当下,仍有不少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使之“高烧不退”,其中,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既不乏流入房地产市场,也有流入股市和用于生产经营,改变了用途。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除了楼市、股市赚钱快的外部因素,更有银行管理不到位的内部因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贷前审核存漏洞。个别银行机构针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用途及贷前审查要求偏松,为贷款挪用预留了空间。
二是贷后管理不到位。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深入细致地做好贷后检查,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但有些银行出于种种原因,贷后管理走形式,应该发现问题却没发现。
三是考核导向和利益驱使。一些基层银行机构在严控风险的要求和绩效考核导向的影响下,为规避高风险贷款,片面强调发展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认为只要有房贷就安全,因此放松管理。同时,有的客户经理为完成业务指标,对贷款审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侥幸心理,甚至给借款人出主意,协助套取贷款,逃避内外部监督。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尽职调查,及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