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一人能贷几次
针对同时在多个城市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三条规定“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进行清理。
在我中心联系借款人后,借款人应主动明确贷款结清意向,并尽快结清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可保留其中一笔贷款继续生效。
对于不配合中心进行整改的,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对于职工在贷款申请阶段隐瞒已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实的,还将参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府〔2020〕16号)第六章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