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一览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一览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一览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