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是多久
发放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根据《失业保险提标扩围政策宣传提纲》,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发放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西安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
(一)补助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是否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
(2)参保缴费1个月(含)以上或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申请时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补缴历史欠费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新参保人员满足参保缴费1个月(含)以上因本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条件未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执行期限
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发放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三)补发情形
2020年内,对申请时已处就业状态但之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而未及时申领的,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