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2024 现在每月公积金最低基数多少?
宝鸡的渭滨区2023-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现在渭滨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是多少?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今年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要出多少钱?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宝鸡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确定了,具体社保网小编为您介绍。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宝鸡的宝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2023详情明细。
宝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相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结合2022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经测算的公式(社平工资元×3倍&pide;12个月×12%=元),从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20700元,职工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调整为2484元,职工所在单位以相应金额给予补贴。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渭滨区公积金缴存最低下限是多少?
参考陕西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50元/月。
渭滨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参考一下宝鸡的调整标准:
宝鸡市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如下:
一、调整对象
在宝鸡市区域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二、调整标准
(一)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 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有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我市2022年度宝鸡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即20700 元/月。
(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市相关部门2023年4月26日公布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月;凤翔区、眉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麟游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50元/月。 (四)2023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
(五)单位内部封存职工不进行缴存基数调整,不计入汇缴人数及金额的合计。
(六)此次调整仅对缴存基数进行变更,缴存比例严格按照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高于12%、不低于5%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