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疗保险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一、异地保险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
1、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2、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