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信息网 本市公租房的租赁价格
一、申请流程
1、在一网通办搜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或点此进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进入相关页面。
2、选择想要申请的区域
3、点击立刻办理,注册账户并且登录
4、填写信息并提交
二、受理条件
公租房保障对象(含单位包租房源的入住对象)在本市公租房累计承租或居住满6年后,区住房保障机构不再受理续租准入资格申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市场化租金在公租房内过渡居住1到2年:
1、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上海市不拥有产权住房(期房除外)及承租公有住房,且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过产权住房出售、赠与行为及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行为;
2、享受公租房保障期间遵守租赁合同及公租房管理各项规定,信用记录良好。
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原则,租户每次缴付三个月的房屋租金。
租户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先缴付首月剩余天数的租金及后三个月的租金。之后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租户应于每个支付期的27日前向出租方缴纳该房屋下一期的租金。
浦东新区等12个区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杨浦新江湾尚景园、徐汇华泾馨宁公寓、馨逸公寓、普陀馨越公寓、闵行晶华坊等5处市筹公租房;徐汇等10个区已启动区筹公租房项目,市民可向相关区受理机构咨询。
据了解,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等12个区符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条件的家庭及单身人士可前往相关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