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不谨慎 奋达科技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2月10日,奋达科技对外披露关于《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其因财务核算不准确、未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情况、商誉减值测试不谨慎等多个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奋达科技在公司治理上存在多个方面的不完善现象。
一是对子公司管控不足,导致财务核算不准确。在收购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后,奋达科技对该子公司管控不足,未能有效识别富诚达2019年以前固定资产和存货减值情况以及模夹治具财务核算情况,导致财务核算不准确。
二是未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情况。2017年和2018年,富诚达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模夹治具,并按预计产能定期摊销,奋达科技在开发模夹治具当年全额计入损益。针对母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会计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奋达科技在编制2017年和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调整。
三是商誉减值测试不谨慎。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奋达科技主要依赖主观定性分析,缺乏客观资料支持,未充分考虑富诚达无在手订单、生产能力不足等情况,收入预测依据不充分,商誉减值测试不谨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奋达科技在规范运作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影响奋达科技相关披露信息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决定对奋达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奋达科技应按以下要求开展整改,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财务和人员的管控。
三是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据信息,奋达科技是一家新型智能硬件及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及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声产品、健康电器、智能可穿戴产品、无线模块、移动智能终端金属外观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