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关于暂于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暂于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适用对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

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是可能被判处***、***和拘役的,同时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书抄送检察院。

监外执行是有适用对象的,这一点是属于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对于判处***或者拘役或者***的犯罪分子,如果存在着严重的疾病,确实是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之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当然了,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也可以。

相关文章

  • 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
  • 保险买哪个保险公司比较好?
  • 结构性存款是什么意思?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高吗?
  • 手机银行转账被骗如何追回?
  • 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日当天刷卡什么时候还款?
  • 中国平安险种介绍
  • 博时安盈债券C安全吗?
  • 小树时代怎么样 小树时代可靠吗
  • 股票分红需要持有一年吗?股票持有多久才能分红?
  • 余额宝升级入口在哪?升级后有什么好处?
  • 2013年中考成绩
  • 大和川漫画
  • 差差漫画免费登录页面弹窗在线
  • 搞笑漫画日和中文配音版下载,笑翻天
  • halo原唱是谁
  • 开一家同城跑腿公司怎样入手(如何加盟同城跑腿系统)
  • 菠萝直播:最新直播平台推荐,让你看到更多精彩
  • 猎杀潜航3mod 有哪些好玩的mod
  • 4k视频是什么意思
  • 春种一粒粟的下一句是什么? 春种一粒粟的下一句是“春风不度玉兔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