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降为30%
据悉,自2022年5月28日起,淄博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放宽
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明确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中明确显示“农村宅基地”或“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J0x-xxxxxxx”的房屋,不再纳入已有房屋套数的计算。
3、购买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降为30%。
4、优化人才群体贷款支持政策
符合“淄博人才金政37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含)以上,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才群体的范围按照“淄博人才金政37条”第5条、第6条界定。
来源: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