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人谈特首普选:回归法治
尽管中央早在2012年就承诺了让香港可以进行一人一票的普选,但能不能实现还一直是悬念。8月31日,答案揭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香港落实2017年特首选举的基本框架,可谓一锤定音。
中央政府以基本法为基准,让香港尝试中国除台湾以外从没有过的一人一票民主参选特首。这是中国发展史上从无到有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时更彰显依归法治的重要。
据新华社报道称,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虽然,在香港反对派眼中,没有采纳他们所谓“要求”的决定相当保守。但如果可以实现,这还将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有条件地实行民主制度,香港社会各界期待普选。而反对派要求全面开放民主选举,甚至期待让拥有公民权利的香港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一步到位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这并不现实。
在一国的架构下,香港的普选关系到香港的未来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中国的发展,需要各方面考虑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考虑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管从哪个角度出发,普选要有理有据,有法可依,都必须以基本法为依归。因此,可以理解中央对此必须审慎、稳步推进。
基本法与“一国两制”造就了今日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让香港有条件可以商议如何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但现在有人在消费“一国两制”,打出当年的港英殖民地旗帜,要时光倒流回到殖民时代,暴露出奴性。
以基本法的要求出发,中央落实对香港实行一人一票的普选有承诺。特区政府积极听取各方意见,于2013年10月17日宣布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为成员的政改咨询专责小组,负责处理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公众咨询工作。
特区政府随后在2013年12月4日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档》,咨询期为5个月。咨询期间,特区政府共收到约124700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个别人士的书面意见。根据专责小组提交的《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咨询报告》,报告在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方面形成了意见的归纳。
但鉴于香港社会对如何落实基本法有关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存在较大争议,中央稳妥地向香港各方听取意见,作出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座谈会”分别面向不同界别人士在深圳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用三个“前所未有”来形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推动香港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对香港社会民意的高度重视。
他说,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特区政府围绕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特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这么长时间的公众咨询,在历次政改咨询中是“前所未有的”。
行政长官根据咨询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以后,7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到深圳,会见了香港各界人士,这种安排也是“前所未有”的。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这三场座谈会,希望能够更广泛地、面对面地听取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这个广泛的邀请面也是“前所未有”的。李飞强调,“这充分显示了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推动香港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对香港社会民意的高度重视。”
但无论如何,最终落实普选还必须回归法治。全国人大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这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正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政策的结果。除了“一国两制”,相信还没有一种体制可以让今天的香港依然保持维多利亚海港的平静和璀璨。
虽然,全国人大的《决定》让香港一石激起千层浪,泛民派称表示失望,“占中”发起者称决定更是对一国两制的粗暴打击,并要发起“占中”以公民抗命。他们发出不在乎香港、不在乎“一国两制”、不怕玉石俱焚的诋毁声和激进倾向。这是彻底撕毁香港繁荣稳定的一个危险信号。
但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法治。中央决定香港落实普选以基本法、以中国的法制为依归,香港泛民有不同的要求,表达的方式也要落在法治的基础上,离开了法治的轨道,香港将陷入动荡,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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