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很多不了解会计专业的人根本不知道“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是什么,因此,今天小编就要在这里给大家补充一下专业的理解。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房产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征税范围1.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内容啦!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关注我们牛账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