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晖同伙_吴小晖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没收财产105亿元
这个吴某人都是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集资弄钱,这些钱都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的钱,而吴用中国老百姓的钱通过在国外收购酒店、公司等洗钱,把大量的钱据为己有,他直接造成的亏损少说也有上千亿。判他18年明显是做了工作的,判得太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当然咯,集资诈骗罪,如果是安邦集团的行为,可以是公司犯罪,看公司有没有得到批准该行为,如果没有起码有非法集资的可能吧,如果是吴小晖本人有滥用行为,应该还需要公司资不抵债的前提,才有刺破公司的面纱的可能性。挪用公款应该是构成的,公司是法人,如果出现个人挪用,是构成的。这种判决已经为以后减刑作了法律铺垫。这种罪犯涉及上层,位高权重。小老百姓偷盗成千上万就是大案,赌博满200元拘留10天。上面强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