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
据悉,5月10日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
1、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2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80%;
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3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70%,不包括储藏室、车库的价值。
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