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本月底前一次性补足差额
21日上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解决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同类退休人员待遇高低不一的问题。调整后,同等缴费水平、同等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待遇水平将基本趋于一致。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7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于计发办法的调整和连续大幅度提高养老金等因素,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迟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的现象,也就是养老金水平的倒挂。对此,广州决定以“加发基本养老金”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所需资金从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对于有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达到或超过同类人员的一般水平,此次调整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不加发待遇,高出的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据悉,本次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在11月底前拨付至退休人员的存折上,预计将有约24万人在政策调整范围之内。太平洋保险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优质的售后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