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住两用房新政策2021
一、北京商住两用房新政策2021
北京商住限购政策即将全面实施。
公告》指出,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将不予批准。
《公告》要求,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公告》还规定,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商住房是指将商业、办公用地改建成为住宅形式的项目。此类住房不能落户口,不能使用学区等住宅配套,只有40年或50年的产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指出,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及住宅价格较高,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李*杰认为,此次商改住新政出台,将全面遏制商业办公用房市场的不正之风,商改住这个商不商、住不住的怪胎,将告别北京市场,成为历史。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进认为,此次限购后,商住房流动性会非常差,将从“香饽饽”变成烫手山芋,也使得此类物业或者难以交易,或者出现价格明显下滑。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2021年北京的商用住房以及各种房产政策都在调整,其他各省也各自调整了各自的住房政策,以后住房政策会越来越好的。
二、做一个展示房源的网站营业执照经营经营范围需要有房地产吗
经营范围可以没有房地产,但其中必须包含“住房租赁”。
2018年9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均要按照要求发布规范的房源信息。如果随意发布不合规的房源信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布房源需明示相关证卡
在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宣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北京市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规范信息发布主体为手段,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
2018年8月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集中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在线、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网易、新浪、58同城、赶集网、安居客、百姓网、房天下等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要求各互联网站自即日起,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存量房交易业务,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住房租赁”。
三、北京市住建委:只准一名业务员入小区看房
中新网北京3月15日电 疫情期间,北京各小区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北京市住建委15日发布通知提出,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允许经审查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给每个小区上报一名从业人员,中介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北京市住建委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筛选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上报市住建委。经审查,符合企业及人员备案情况的,市住建委将相关信息告知社区,由社区核查人员健康状况后,允许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每个租赁企业一个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且带客看房须向社区出示业务员及客户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并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带看房源时,从业人员应做好房屋消毒、通风,且与客户保持适当距离,符合社区防控工作要求。
《通知》还强调,住房租赁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同时,鼓励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并协助社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北京市各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新租客承租房屋后需要办理出入证。《通知》提出,办理出入证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二是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三是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为什么要制定和发布该通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解决好群众租房居住等紧迫性、刚需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安居乐业”的兜底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住房租赁企业等民生行业复产复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该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仍是当前第一要务,防控工作依然艰巨繁重。住房租赁企业复工,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要在符合高标准和严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该通知就是对住房租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提出的具体要求。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认为,该通知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细化了原有的住房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了群众紧迫的租房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诉求。
赵庆祥表示,随着《通知》的落地实施,一方面,群众租赁住房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有助于推动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恢复;另一方面,帮助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尽快有序复工,是急企业所急,可以切实降低疫情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造成的冲击,减少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