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电话是什么-
一、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电话是什么?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电话是:或。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办公时间:08:30-11:3013:30-16:30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国家人事部直属的专门从事全国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中心的宗旨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为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为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最新详情如下:
和平里办公区 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西三环办公区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商业4层
和平里这边的分部的电话已经变更成:
大众点评网上的400电话已经不能用了。
二、2022年广西北海市社会考生报名中考的条件
一)具有市辖区户籍、在辖区外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二)具有市辖区户籍或具有市直(市辖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本须知所称社会考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市辖区户籍、在辖区外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二)具有市辖区户籍或具有市直(市辖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上述人员可以作为社会考生在市辖区报名参加北海市中考。在执行考试、录取等政策方面,除往届生不能享受定向生录取政策外,社会考生享受的待遇与辖区内在校考生相同。
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7日
(二)现场确认信息时间:2020年5月6―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信息地点
市教育局大门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服务窗口。(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联系电话:)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进行。
三、2022年4050公益性岗位最后的走向?
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一、招聘数量和工作岗位
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社保经办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具体要求
1.公益性岗位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遵守单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聘用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其他人员)简历表》后,发送至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办公室邮箱bh2063848@163.com。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聘用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其他人员)简历表》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办公室(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待遇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待遇参照我中心聘用人员现有标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聘用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其他人员)简历表.doc
聘用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其他人员)简历表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民族
入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何时获何职称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身份证号码
个人特长及爱好
移动电话
电子
邮箱
QQ号
家庭
地址
家庭
电话
育 背
教育类别
学历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全日制
在职
要 工
作 经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主要 家庭 成员 及社会关系
姓名
称谓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进入单位时间
工作岗位
备注:
原文标题: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MD5:5af6dba65d8bebd310bfcaa516dd90f1)
北海人才网
本文地址:
四、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拟订国(境)外人员来北海市就业管理办法。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方案,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措施。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北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指导落实,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落实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具体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细则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协调开展出国(境)培训工作和来北海工作的外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协调开展国际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