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月作废怎么操作

2025-09-06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跨月不得作废。只能由销售方在开票软件中点击“负数”按钮,输入正数**代码和号码,并核对无误后打印出一张负数或者红字的普通**; 2、如果是增值税专用**,跨月也不能直接作废。假如购买方已经认证了正数专用**,并且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需要由购买方申请并提交《信息表》,待审核后,再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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